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6-25 12:04:37 阅读量:1461
从百年奋斗历史经验汲取前进力量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在中国共产党容城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2年2月20日)
潘志军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容城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二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和新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我县2021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2年任务。刚才,志民书记在第一阶段会议上作了讲话,对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廉洁雄安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我们在更高起点上推动我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大家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2021年工作回顾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是雄安新区承接非首都功能疏解与大规模开发建设同步推进的关键之年。在新区党工委、纪工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容城县纪委坚决落实省委、省纪委、新区党工委、纪工委和县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始终坚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有力推动各项决策部署有效落实,为我县“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保障雄安新区建设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化政治监督,践行“两个维护”
一是扎实推进疫情防控监督。开展疫情防控监督检查43轮次,累计发现问题572个,提交专题报告68期,通报68次,下发提示整改函58份,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7人。二是深入开展回迁监督。围绕征迁安置开展专项监督,发现5方面问题,向县委提出了4项意见建议。深入开展回迁调研,了解掌握群众反映的3方面11个问题,提出3方面意见建议。扎实开展回迁监督,开展摇号现场监督检查6次,发现问题13个,制发通报3期,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协助工作组完成交款31户,督促161户公职人员及亲属完成交款,并对1名党员领导干部不当言论问题进行约谈提醒。三是深化换届监督检查。会同县委组织部召开县乡换届风气监督工作会议,对县乡领导班子换届进行全程监督,对县乡党代会进行现场监督,并对换届人选中2795名党员进行了资格审查,对12件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处置。四是深入开展意识形态监督检查。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巡察和监督检查范围,发现问题14个,向被巡察单位提出8条整改意见建议。五是开展专项监督。围绕防洪排涝和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和农村厕所改造项目问题整改、防汛工作、黑臭水体治理、扬尘污染防治、安全生产、信访维稳、中小学“学生餐”摸底调研等方面开展专项监督,发现问题116个,党纪政务处分7人,诫勉谈话2人,批评教育4人,完善规章制度11项。
二、深化“廉洁雄安”建设,一体推进“三不”机制
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坚持把正风肃纪反腐贯穿雄安新区建设发展全过程,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一是深入开展供销社系统腐败专项整治。组织对十八大以来涉及县供销社的信访举报件、上级交办件、司法机关移送等情况进行起底筛查,累计梳理5方面问题,提出5条工作建议,并委托第三方开展专项审计,发现5个单位24个问题,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督促供销社整改问题9项,对相关责任人员党纪政务处分1人,诫勉谈话2人。二是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会同县政法委组织召开2次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警示教育会议,通报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县政法队伍违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13个,提出意见建议6条,并对涉及政法部门和政法干警的21条案件线索进行处置,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人,延长党员预备期1人。三是深化廉洁从政警示教育。协助县委组织召开全县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利用警示教育片和身边典型案例向全县各级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会同县委组织部对新任职县管干部进行廉政谈话、任前谈话,观看《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专题片;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以“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为主题,对全县青年干部进行专题宣讲,为青年干部系好第一粒“廉洁扣”。四是深化“廉洁雄安”监督检查。围绕建设廉洁雄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对全县各级各部门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部门)查漏补缺,提升工作质量。五是综合运用“四种形态”。2021年,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58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10人次,占比69.6%;第二种形态33人次,占比20.9%;第三种形态5人次,占比3.2%;第四种形态10人次,移送检察机关1人,开除党籍(公职)9人,占比6.3%,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纪法效果。
三、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巩固和拓展作风建设成效
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突击花钱”等问题,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和密度,坚决查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今年以来,针对“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日,大密度、多频次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线索48个,党纪政务处分1人,诫勉谈话3人,对16名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全县干部队伍作风明显改善。
四、深化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
一是强化信访举报处置。2021年,接收信访举报158件次,同比减少28件次、下降15.1%,检举控告45件次,同比减少17件次、下降27.4%,全县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不断巩固强化,进一步营造了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社会氛围。二是深入开展公款消费违规违纪问题监督检查。组织对全县公款消费违规违纪问题开展自查和抽查工作,对新区纪工委交办的23条公款消费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和县内自查发现的22条问题线索进行深入核查,查实问题线索28个,批评教育26人,诫勉谈话1人,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2份,督促整改问题45个。三是扎实开展行业问题治理。组织公安、执法、住建、教育等部门,结合工作职能对停车管理、房地产领域“办证难、入住难”、解决小学“三点半”难题、校园安全隐患等工作进行深入排查整改,解决相关问题9个。
五、强化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深入开展2轮常规巡察,共巡察11个单位和15个行政村,发现问题192个,移交问题线索4件,完成十三届县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围绕“县直单位财务管理及公车运行情况”和“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落实情况及换届纪律执行情况”开展专项巡察,发现问题150个,督促健全完善6项规章制度。深化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开展粮食购销系统专项巡察,共发现问题18个,并督促整改。
六、深化各类监督融合,增强监督质效
一是健全完善制度。协助县委制定《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意见的实施意见》、《提请(建议)进行提醒谈话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通知》等一系列制度文件,进一步压紧压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二是强化信访督办。针对阳光信访平台“三率”不高问题,对8个乡镇开展阳光信访平台“三率”提升工作进行专题调度和监督检查,对工作相对落后的4个单位进行重点调度;针对2个单位工作人员进京访问题,约谈2名主管副职。三是做好跟踪回访。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2020年度涉及党纪政务处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2个,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督促追回资金12603.15元。同时,对2020年度38名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促进干部从“有错”向“有为”转变。
七、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一是创新派驻监督方式方法。制发《关于开展巡回驻点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对40个单位完成巡回监督工作,发现并反馈9方面644个问题,督促立行立改304个,移交党委(党组)限时整改340个,提出意见建议187条。二是延伸监督触角。督促指导各乡镇在村“两委”换届工作中推行村级纪检委员兼任村监会主任工作,122个村、1个社区实现村(居)纪检员兼任村(居)监会主任,进一步推进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三是深入推进“乡案县审”。制发《关于实行“乡案县审”的暂行办法》,推动乡镇纪委进一步提升办案质量,切实做到查审分离、执纪平衡。
八、深化作风纪律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以党史学习教育、“五新”大讨论活动为契机,不断强化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作风建设。一是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充分利用理论中心组学习、集体学习、专题党课、自主学习、以考促学、观看红色影片、清明祭英烈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用心用情为群众办实事、好事75件。二是组织开展实现“五新”目标大讨论活动。深入开展“五新”大讨论活动,组织集中学习39次,举办“创新大讲堂”,分享苏州纪检监察工作先进经验,研讨我县纪检监察工作创新举措。三是抓好专题学习培训工作。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网班、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系列课程、省纪委专题培训专题学习及专业知识学习,开展知识测试10次,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四是加强干部监督考核。制发《机关各内设机构、派驻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工作保障中心2021年度考核办法》及《2021年度乡镇纪委工作考核评价办法》,每季度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考核评价,明责加压,彰先策后。同时,严防“灯下黑”,今年以来,发现并查处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1件,党纪政务处分1人。
成绩来之不易,经验弥足珍贵。我们要深入总结党的十九大以来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效经验和做法,增强工作的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2021年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个别乡镇和县直部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仍需进一步强化;二是部分乡镇纪委监督效能仍需进一步提升,日常监督还不够精准,方式还不够灵活。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2022年主要任务
2022年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雄安新区规划建设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和新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各项部署要求,坚持汲取和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自我革命战略思想,坚守“两个维护”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责任,坚守人民至上根本立场,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落实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重要方略,坚定不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加快实现“五新”目标、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推进雄安新区建设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落实总体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工作。
一、强化政治引领,以自我革命战略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总结了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的成功实践,深刻阐述了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历史性开创性成就、产生的全方位深层次影响,对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作出战略部署,是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基本遵循,是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指南。赵乐际同志代表中央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总结2021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2年任务,是引领我们做好今年纪检监察工作的“路线图”和“施工图”。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和新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持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带着思考学,深刻领会蕴含其中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更好地推动容城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要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六个必须”的宝贵历史经验。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提出的“六个必须”,是对新时代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推进自我革命成功实践的深刻总结,为我们在新的伟大征程上始终坚持自我革命、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指明了前进方向。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准确把握和贯彻运用“六个必须”的宝贵经验,更加有力有效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二要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加强执政党建设“九个坚持”的规律性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提出的“九个坚持”,是对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的继承和发展,是对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的总结运用,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党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提供了根本遵循。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把握纪检监察机关在党的自我革命中肩负的职责任务,自觉把“九个坚持”的规律性认识运用到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实践中去,在新的赶考之路上考出好成绩。
三要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反腐败斗争“四个任重道远”的重大判断。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提出的“四个任重道远”,明确地指出腐败和反腐败较量还在激烈进行,并呈现出一些新的阶段性特征,党员干部面临“围猎”与“反围猎”的风险挑战前所未有,反腐败斗争形势依旧严峻复杂,建设廉洁雄安的任务异常艰巨繁重。全县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清醒认识前进道路上面临的各种风险挑战,自觉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腐败斗争“四个任重道远”的重大战略判断上来,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以永远在路上的决心惩治腐败,坚定不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二、强化政治监督,以监督责任落实督促做到“两个维护”
政治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根本职责。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魂”,以党中央决策部署为“纲”,以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尺”,探索和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确保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步调一致向前进。
一要聚焦“两个确立”、“两个维护”落实情况开展监督。以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主线,强化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情况的监督,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要紧盯“七个有之”,重点发现和严肃查处政治意识淡化、理想信念虚化、宗旨观念弱化的“蜕变者”;当面表忠诚,背后妄议中央既定方针,对党的创新理论不相信、不认同、不执行的“两面人”;对错误政治言论立场模糊、听之任之的“隐形人”。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融入血脉、铸入灵魂,始终做到拥护核心、捍卫核心。
二要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对雄安新区规划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开展监督。要建立工作清单、监督台账,强化常态化跟进监督,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定期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雄安新区规划建设、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增强群众获得感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开展“回头看”,及时对标对表、校正偏差。深入开展防洪排涝和白洋淀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专项监督,从严查处治理保护工作中存在的乱作为、不作为以及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
三要聚焦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新区党工委重点工作安排情况开展监督。要围绕“三新一高”重大战略、全面深化改革、促进共同富裕、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等重点任务加强监督检查,坚决纠正自由主义、本位主义、保护主义,确保执行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围绕“三统筹三扩大四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推动省委、新区党工委和县委各项部署要求取得扎扎实实成效。重点围绕加快实现“五新”目标,深入实施“八个聚焦、八个聚力”,强化对疏解配套支持政策和重点项目落地情况的精准监督,确保重大国家战略在我县落地见效。
四要聚焦公权力规范运行开展监督。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紧盯“关键少数”,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行职权等情况的监督。要注重改进监督形式,运用上一级纪委书记与下一级党委书记谈话等方式,开展对下级“一把手”权力监督;运用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加强对同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权力监督;运用述责述廉评议等方式,开展上级党委对下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权力监督。要聚焦公权力运行各环节,按照“一切工作项目化、项目目标化、目标节点化、节点责任化”要求,通过精准排查廉政风险、明确廉政责任、签订廉政承诺、推行廉政项目、完善廉政制度等方式,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并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考核,各乡镇各部门把零散的防控措施固化提升为系统的制度规范,逐步形成贯通动议、决策、执行和责任落实全流程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确保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
五要聚焦制度执行开展监督。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重大战略思想,强化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维护制度权威。要督促各级各部门对新区成立以来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开展一次全面“回头看”,县纪委监委将适时对事关新区规划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建设廉洁雄安等全局性的重要制度文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动做好立、改、废工作,不断健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制度体系,为推进自我革命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三、强力惩治腐败,以零容忍的态度持续优化政治生态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要清醒地认识到,滋生腐败的土壤仍然存在,围猎与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还没有斩断,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相互交织的“关系网”还没有剪除。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腐败斗争“四个任重道远”的重大战略判断上来,保持政治定力,坚持“三不”一体理念,坚定不移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一要突出重点领域,严肃惩治腐败。探索运用审计先行、巡视巡察跟进、纪检监察审查调查的工作模式,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力震慑。要优先查处“七个有之”政治问题,以及新区纪工委和县委交办、巡视巡察移交、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要严查政策支持力度大、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腐败问题。要严查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和金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要严查国有企业生产经营中失职渎职或滥用权力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等腐败问题。要严查粮食购销以及供销、政法、医疗等领域的腐败问题。要严查多次行贿、巨额行贿以及向多人行贿等问题,探索实施行贿人“黑名单”制度。要防范年轻干部作风和腐败风险。要防范权力与资本相勾连产生腐败的风险。要防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及涉外行为违纪违法风险。凡是发现我县县管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存在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参与招投标活动和承揽工程项目的,坚决从严查处。要充分发挥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增强反腐败整体合力。要坚持实事求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用好“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实现政治、纪法、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二要突出标本兼治,做实“后半篇文章”。一是聚焦问题整改。把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建工作贯穿办案全过程,做深案件剖析,总结发案规律,推动问题整改。二是聚焦建章立制。针对案件暴露的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及时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案发单位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堵塞漏洞、建章立制,强化权力制约,从源头上遏制腐败问题的发生。三是聚焦廉洁文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用足用好案件资源,制作警示片,及时召开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典型案例,以案说纪、以案释法,切实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不断增强拒腐防变意识。
三要突出机制创新,健全审查调查工作指导体系。全面贯彻省纪委“始终践行一个思想,自觉遵循两个理念,牢固树立三个意识,切实强化四个保障,正确处理五个关系,严格落实六项要求”的工作思路,积极探索和健全完善审查调查工作指导体系,有效贯通执纪执法,不断提高审查调查规范化、系统化、专业化水平。要强化执纪审查工作以审理为中心的理念,一体推进案件质量日常评查、定期评查和专项评查,建立报批报备案件一案一反馈机制,完善审理提前介入机制,强化对办案过程、事实认定、证据采信、处置意见的合法合规性审核,持续提升县乡案件办理质量。要坚持执法调查工作以审判为中心的理念,健全与司法机关定期协商机制,完善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机制,在办理涉嫌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要以符合刑事审判证据标准和要求为目标,依法收集、固定、审查、运用证据,确保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不断提升审查调查工作水平。要统筹加强办案人才库、审理人才库建设。坚持用好“纪法通—执纪执法平台”,强化对平台使用的业务培训和监督指导,确保平台规范有效运行,助力全县审查调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要持续压实安全责任,坚持“走读式”谈话月抽查制度和留置安全风险事项每日零报告制度,增强办案人员底线思维、安全意识。
四、严格纠治“四风”,以整饬作风纪律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今年是中央八项规定制定实施的第十个年头,十年磨一剑,必须坚持自我革命精神,在常与长、严与实、深与细上下功夫,治“四风”树新风并举,坚决铲除滋生腐败的温床。
一要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纠治违背党中央决策部署,装样子,搞花架子,盲目铺摊子,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的问题。要纠治文件讲话空洞无物,有长度无力度,生搬硬套,人人画圈不履职尽责的问题。要纠治开会坐而论道,不解决实际问题,搞会议落实会议,视频会接力赛的问题。要纠治调查研究前呼后拥,走马观花,预设路线和框框,搞有调无研、有研无策、有策无效的“伪调研”问题。要纠治检查考核名目繁多,政出多门,干扰基层,只看病不开方的问题。要纠治对群众冷暖疾苦漠然视之、高高在上的“老爷”做派;对群众合理诉求和反映问题推诿扯皮、消极应付的“衙门”做派;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的“懒汉”做派;不听群众意见,态度简单粗暴、颐指气使的“霸道”做派。要探索建立党风政风监督平台,拓宽群众反映问题渠道,发挥群众监督主体作用。同时,要督促健全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对问题真认账真整改,努力在抓实、精简、提质、增效上下功夫。
二要严肃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要紧盯“三公”经费支出,按照党中央“过紧日子”要求,重点纠治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和日常工作、公务接待、信息化建设中的铺张浪费行为。要紧盯“节日腐败”,重点查处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等问题。要紧盯那些热衷搞圈子聚会、吃吃喝喝的人,重点查处以办公费等名义报销吃喝,假借迎来送往、年会和庆典之名搞吃喝,伪造公函搞吃喝,转移到食堂、培训中心和农家乐搞吃喝,以及不吃公款吃老板、违规接受宴请搞吃喝等问题。需要强调的是,在查处违规吃喝问题上,不论何种情况,一旦发现一定从严从重处理。要坚持纠树并举,大力弘扬新风正气,组织开展“学传统、严家风”活动,不断涵养为民新风、务实新风、清廉新风、治家新风。
三要深入推进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集中整治。要加大对各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集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统筹加强对推进乡村振兴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查骗项目、套项目、吃项目,以及暗箱操作、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看住集体资产,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四要推进“打伞破网”常态化。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聚焦黑恶问题易发多发的信息网络、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四大行业领域,深化“惩腐打伞”;聚焦“村霸”“市霸”“沙霸”和“黄赌毒”以及宗族恶势力,推进“惩腐打伞”;聚焦公安机关已经打掉的黑恶案件,正在侦办、尚未挖出“保护伞”的案件,持续“惩腐打伞”,坚决防止黑恶势力打而又生,确保查深打透“伞”和“网”。
五要从严查处基层“微腐败”。要紧盯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公共管理服务职能,高度关注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征迁安置、税收、民政、财会等关键岗位和重点人员,严查雁过拔毛、截留克扣、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微腐败”和漠视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建立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服务平台,充分发挥乡镇纪委监督职能,建好村纪检委员、监察联络员、村务监督委员三支队伍,整合基层监督资源和力量,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加快实现基层监督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
六要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认真贯彻落实雄安新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大会部署要求,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雄安服务”品牌,加强明察暗访和跟进监督,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在新区规划建设、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过程中存在的“等靠要”“推脱绕”“庸懒散”等问题,督促引导全县各级党员干部主动服务疏解对象、服务市场主体、服务人民群众,自觉当好“店小二”,努力打造亲清政商关系和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五、稳步推进改革,以健全监督体系促进治理效能提升
要坚持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一要健全完善权力监督制度和执纪执法体系。要进一步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加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贯通融合,推动党内监督和其它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推动审计、财政、统计部门的专业力量深度参与巡视巡察、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
二要积极创新监督方式方法。把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持续深化廉洁雄安建设的实施意见》情况纳入日常监督重点,做实日常监督月度清单化管理,不断增强日常监督的科学性、精准性和实效性。要充分发挥“监督的再监督”职能作用,以纪检监察监督为主导,推动部门职能监督落实到位,细化实化对我县承接新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全面监管和全程监督。
三要切实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察办、派出机关对派驻机构的领导。在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中,要强化业务指导和把关,完善线索管理、立案审查调查、处置处分等请示报告工作机制。在 新区纪工委的指导下,依法依规、稳妥有序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四要进一步深化派驻机构改革。要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完善日常考核、干部管理等制度。健全“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不断提高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五要有效执行监察官法及其配套制度。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地方各级纪委监委贯彻监察官法的指导意见,严格执行监察官等级管理办法,在新区纪工委的指导下,稳妥有序组织开展监察官等级确定工作。
六、强化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要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部署要求,坚守政治巡察定位,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紧扣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持续深化政治监督。牵头制定《巡察工作规划(2022-2026年)》,推动十届省委巡视巡察工作部署在我县开好局起好步,对2021年新区提级交叉巡察的2个县直部门党组巡察整改完成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聚焦服务保障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和大规模开发建设,有针对性开展专项巡察;配合好新区对县级常委部门进行提级交叉巡察,持续抓好新区党工委《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具体措施》落实,提升对村(社区)巡察实效。进一步修订完善巡察工作制度,加强巡察机构内网建设,提高金纪三期巡视巡察信息系统和“五库两网一平台”在我县应用,不断加强巡察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协助县委落实巡察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推动各类监督贯通融合。探索建立巡察整改评估报告机制,深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
七、优化内部治理,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建设
纪检监察权是治权之权。内部治理是有效控制风险,保障治权之权沿着正确轨道行使的重要手段。要按照权力制衡性、程序合规性、衔接精准性、风险可控性的要求,建立既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相互促进、运行通畅的内治格局,不断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
一要强化政治历练和思想淬炼,持续加强政治建设。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深化学习型模范机关建设,充分用好理论学习“第一议题”机制,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重点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锤炼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
二要强化实践锻炼和专业训练,持续加强能力建设。研究制定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意见。坚持把全员大培训作为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战略性重塑的重要举措,推动领导干部“上讲台讲业务”制度化常态化,做实集中培训、跟班学习、以干代训、以案代训,突出抓好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和新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监察法》、《监察官法》《监察法实施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监督工作所需专业知识的系统学习,不断提高强监督、抓作风、反腐败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以及调查研究和文字综合能力。
三要强化法治意识和程序意识,持续加强制度建设。要按照权力制衡性、程序合规性、衔接精准性、风险可控性的要求,明晰监督检查权、审查调查权、处置处分权和内部监管权四类权力的边界,探索建立既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相互促进、运行通畅的内部治理格局。要做精“信访”头道工序,深化检举举报平台建设应用,推进检举控告“三化”建设(检举控告件受理准确化、拟办分办精准化、信息录入标准化),完善精准筛选评估工作机制,深入开展信访积案、重复举报件化解专项行动,做到检举控告件存量清零、增量随清,跑好问题线索管理第一棒;强化“案管”枢纽作用,加强问题线索的集中统一管理和全口径监督,制定《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办法》《涉案财物管理办法》,健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台账备案制度,实现对执纪执法过程监管全覆盖,促进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统筹协调、有序衔接;把好“审理”最后关口,强化终端管理,倒逼案件办理各环节全面提高质效。要坚持“够用、好用、管用”原则,制定实施三年规划,清理规范已有制度,研究制定急需制度,系统打造全流程制度体系,确保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四要强化自我约束和监督约束,持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探索建立风险清单,制定防控措施,着力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道德风险、纪法风险、廉洁风险和安全风险,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要切实改进作风,深入开展“下基层、大走访、听民声”活动,自觉运用好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的工作方法。要围绕用好纪检监察权深化内部正风肃纪反腐,坚持刀刃向内,持续加大严管严治、自我净化力度,严肃查处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跑风漏气、串通包庇、说情干预等违纪违法行为,对以案谋私、腐化堕落的严惩不贷,以零容忍的态度和决心常扫庭院,以铁一般的纪律防治“灯下黑”,切实维护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
同志们,纪检监察事业满载着正义和光明,纪检监察机关坚守着初心和使命,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着期盼和重托!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踔厉有为、笃行不怠,奋力书写雄安大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篇章,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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