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牢“四个意识” 践行“两个维护”为高质量建设雄安新区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8-28 17:54:53 阅读量:1023

树牢“四个意识” 践行“两个维护”为高质量建设雄安新区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容城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9年3月11日)

潘志军

 

我代表中共容城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和新区纪检监察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回顾2018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19年任务。刚才,县委书记商少璞同志作了讲话,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服务和保障新区建设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县纪委和新组建的县监委合署办公的第一年。在新区党工委和纪工委的坚强领导下,县委强化政治担当,带头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自觉践行“两个维护”,正确认识和把握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大局,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强化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锲而不舍纠正“四风”,坚决惩治腐败,为新区规划建设提供了有力的纪律和作风保障。

(一)始终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党的政治建设更加有力。坚持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县纪委常委会18次集体学习,引导全系统不断提高理论思维、战略谋划、精准落实水平。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带头坚决落实中央、省委、新区党工委和县委决策部署,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坚守职能职责,深入开展扶贫领域、环保领域、扫黑除恶监督执纪,确保政令畅通。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七个有之”问题保持高度警觉,组织76个单位、12745名党员干部开展公开承诺。坚持从政治纪律查起,立案2件,处理2人,对违反新区管控政策的问题追责问责14人。整体把握党内政治生态状况、党员干部廉政情况,加强对换届纪律和选人用人的监督,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173人(次),对参与评先评优546人(次)从严把关。

(二)始终坚持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深度融合更加顺畅。县委主动扛起政治责任,县委书记当好“施工队长”,切实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人大、组织、检察、编委、财政等部门协同联动,高标准完成县监委组建和人员转隶工作,共划转编制10个、转隶干部5人。严格审批程序和内控制度,内部协调统一、运转高效的业务工作流程初步形成。统一谈话室建设标准,推动加快县级谈话室建设,指导乡镇纪委完成谈话室改造提升,确保安全文明办案。建立完善协同办案、协作配合、案件移送等机制,严把事实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审查调查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

(三)始终坚持深化政治巡察,巡察利剑作用更加彰显。县委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领导,召开6次专题会议、3次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巡察工作,聚焦“三大问题”,紧扣“六围绕、一加强”,强力推进政治巡察,启动十三届县委第二轮巡察工作,对6个部门开展常规巡察,同时,就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招投标不规范问题分别开展专项巡察,发现问题97个、问题线索27个。对第一轮巡察情况进行反馈,反馈问题225个,提出整改意见68条,移交问题线索146个,向有关部门提出工作建议14条,现已完成问题整改221个,完善规章制度71个,追责问责183人,已处置问题线索135个,处理90人。县纪委快查快办中央、省委巡视交办的信访问题6件,全部办结,党纪政务处分21人。

(四)始终坚持坚定不移纠“四风”,政治生态更加清明。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实施细则精神,扎实开展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抓住重要节点,紧盯隐形变异新动向,实现“四风”问题整治常态化,查处问题2件,处理6人;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查处在新区规划建设、脱贫攻坚、环境污染治理方面搞形式、走过场、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查处问题7件,处理36人,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3份。

(五)始终坚持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监督体系更加高效。深刻把握纪律建设新要求,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监察法的学习。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实施“12345”工程,创新监督方式方法,选聘192名特邀监督员,推动监督触角向基层延伸。针对即将开展的大规模拆迁工作,制定《廉洁风险点排查防控管理办法》,组织涉及征迁的相关部门,深入排查廉洁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建立科级干部廉政档案447份,实时动态掌握领导干部廉洁情况。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受理,加强问题线索分类处置。精准运用“四种形态”,依规依纪依法处置问题线索,处理316人(次),占比分别为52.2%、40.2%、4.1%、3.5%,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转变。开展纪律处分执纪情况检查,发现纠正问题6个,用好追责问责利剑,协助县委出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文件12件,问责党组织25个,问责领导干部33人。

(六)始终坚持深化标本兼治,反腐高压态势更加凸显。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2次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移送问题线索30件,完成1件追逃案件追逃工作。聚焦不收敛、不收手,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惩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精准有力惩治腐败,全县立案56件,党纪政务处分153人。多措并举深化反腐败工作,着眼构建“三不”体制机制,及时查找制度漏洞,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7份,提出建议30条。协助县委召开2次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以“身边事”警醒“身边人”,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引起强烈反响。

(七)始终坚持狠刹群众身边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效更加扎实。强力推进扶贫领域、环保领域、人防领域、扫黑除恶监督执纪专项整治行动,坚持县乡纪委联动工作机制,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加大违规办理或违规享受低保问题线索清理力度,处理181人,通报曝光部门8个。深入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对自查自纠发现的3类10个问题,按程序开展调查和分办处理。围绕环保领域整改问责,开展2次专项监督检查,问责48人。全力配合保定市“2·02”专案组开展审查调查,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推动惩腐打“伞”向纵深发展。累计立案15件,党纪政务处分52人,落实处分意见50人。扎实推进巡视巡察整改暨“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整改“回头看”,梳理问题清单1701个,全部整改完成。

(八)始终坚持提升履职能力,队伍自身建设更加过硬。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从政治上认识,把握和处理问题,引导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践行“两个维护”。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以务实有效的党建工作推动各项任务落实。把“律人先律己”融入自身建设全过程,抓改革、重基础、查漏洞、严监督,浓厚学习氛围,组织开展“作风建设提升月”、“讲看齐、改问题、树标杆”、“规范提升月”、“周五室主任课堂”、上挂锻炼、实战演练等活动,增强日常监督、执纪审查、依法调查等本领。始终坚持刀刃向内,严查“灯下黑”,立案2件,党纪政务处分5人。

一年来,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显著成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的进展。但也要清醒看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从信访举报、巡视巡察、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情况看,2018年全县信访举报总数同比增长88.2%,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时有发生,减存量、遏增量压力依然艰巨。与省委、省纪委、新区党工委、纪工委、县委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纪检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有的政治站位不高,对建设“廉洁雄安”重要性认识不够,对新区大规模开发建设给党风廉政建设带来的挑战性预见不足;有的对监督第一职责认识不到位,不敢监督、不善监督;有的对监察体制改革带来的新要求不适应,运用“四种形态”不够精准;有的作风不实、能力欠缺,对错误思维、错误做法的斗争性不足等。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9年主要任务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是雄安新区大规模建设发展的第一年,纪检监察工作必须适应新形势、抓住新机遇、展现新作为。做好今年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尤其是对雄安新区提出的相关要求,按照中纪委十九届三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新区纪检监察工作推进会和县委十三届三次全会部署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为新区建设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十九届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站在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对以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党的团结统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作出战略部署,对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贯彻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提出明确要求,对推动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重大指导意义。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和新区纪检监察工作推进会对贯彻落实好中纪委十九届三次全会精神指明了方向,提出了贯彻落实意见。全县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入学习中央、省纪委全会精神和新区纪检监察工作推进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创新建设廉洁雄安的实施意见》,重点抓好以下八个方面:

(一)聚焦强化理想信念,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边实践边学习,坚持学懂弄通做实,结合职能职责、结合正在做的事情反复学习,不断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理解把握。从县纪委常委会做起,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推动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雄安新区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地见效。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扣主题主线,在学深悟透、务实戒虚、整改提高上持续发力,主动接受教育,改造主观世界,坚守我们党的初心使命,纪检监察机关的初心使命、党员个人许党许国的初心使命,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依托“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探索创新教育方式和载体平台,建立常态化、长效化教育机制,解决实际问题,推行知行合一,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突出抓好新区领导干部政治守则、公职人员“十严禁”的落实,开展新任职干部廉政谈话和廉政承诺制度,加强驻村干部、乡村干部廉政教育,严明纪律要求,划出行为底线。加强监督检查,对搞形式、走过场的严肃批评、追责问责;培树和弘扬廉政文化,开展廉政教育进机关、进村居、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活动,创建一批廉洁公园、廉洁社区。

(二)聚焦严明政治纪律规矩,破除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要强化对践行“四个意识”,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把“两个维护”落实在实际行动上;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和新区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建设“廉洁雄安”、“三大攻坚战”、“三深化、三提升”,加强对容东片区征迁建设、“千年秀林”以及民心工程、民生领域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进一步针对“七个有之”,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问题。要彻底肃清周本顺、杨崇勇、张杰辉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恶劣影响,以查处的“丁氏家族”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教材,持续净化优化政治生态。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重点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贯彻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认真等问题,严惩严查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要深化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成果,持续开展集中整治,紧盯贯彻党中央、省委、新区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错误表现,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突出问题,坚持主体抓、抓主体、带头改,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要强化精准问责,扭住主体责任,履行监督专责,防止问责不力或者问责泛化、简单化。

(三)聚焦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体制机制。持续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指导,在坚持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基础上,重点围绕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环节,建立健全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认真履行对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协助职责,强化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使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积极推进派驻机构改革,6月底前完成县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改革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把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有效性作为着力点,全面贯彻监察法,把法定监察对象全部纳入监督范围,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协调衔接,推动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贯通,把权力置于严密监督之下。

(四)聚焦强化监督执纪,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监督执纪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坚持不懈强化监督职能,探索有效的监督方式方法,把日常监督实实在在地做起来、做到位。加强同级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推动解决。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贯通运用“四种形态”,使监督更加有力。强化政治担当,监督下沉,加强指导,督促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认真落实监督责任,主动、严肃、具体地履行日常监督职责,切实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切实形成监督与接受监督的浓厚氛围和良好习惯。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紧盯公共资金使用、公共资源交易和公共工程建设,着力构建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的资金、项目监督体系。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党风问题,持续督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层层传导压力,深挖细查“四风”问题隐形变异的种种表现,一个节点一个节点盯住,对顶风违纪的从严查处,对典型案件通报曝光。紧盯“关键少数”,动态分析和掌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廉政情况,改进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加强对政治生态的研判,完善廉政档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注重谈话和函询相结合,加大对函询结果抽查核实力度。认真执行党纪处分条例,严格依法行使监察权,完善审查调查转换衔接办法,完善监察调查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五)聚焦深化政治巡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要深入贯彻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巡视工作规划,按照“六围绕一加强”和“五个持续”要求深化政治巡察,组织开展常规巡察、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聚焦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脱贫攻坚、扫黑除恶、征地拆迁、基层“微腐败”、“十大工程”,全面审视被巡察党组织工作,着力发现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新区、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违反党的“六项纪律”、搞“七个有之”等问题。创新思路、举措、方法,把巡察与净化政治生态状况相结合,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相结合,与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相结合,增强监督实效。要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加大巡察移交问题线索查处力度,狠抓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持续夯实整改主体责任,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加强整改日常监督的工作机制,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链条,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甚至边改边犯的严肃问责。

(六)聚焦削存量遏增量,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保持战略定力,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要坚持靶向治疗、精确惩治,紧盯新区建设发展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的监督,坚决查处征迁安置、审批监管、资源开发、大宗采购、工程招投标和公共财政支出等方面的腐败问题;坚决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坚决防范各种利益集团拉拢腐蚀领导干部,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纪检监察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既要查清问题,也要保障企业经营者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严格依法规范调查措施适用范围。深化问题线索“清仓”行动,提升问题线索处置质量,坚决减少存量,重点遏制增量。深入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推动各地各部门加大问题整改力度,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补齐制度短板,夯实法治基础。开展常态化政治性警示教育,坚持一案一剖析、一案一警示,增强警示教育针对性、时效性;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展览,抓实处分决定送达、执行、回访,强化现场警示教育,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从正反两方面典型中汲取经验教训,筑牢思想防线,堵塞监管漏洞。一体化推进追逃防逃追赃工作,扎实开展重点个案攻坚,完善防逃制度机制。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统筹协调作用,不断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

(七)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紧紧围绕服务保障“三深化三提升”活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高度关注影响产业项目扶贫、对口帮扶以及扶贫工作推进等问题,以作风攻坚促进脱贫攻坚。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加强对省委、新区和县委民心工程工作推进的监督,紧盯群众痛点难点焦点,切实解决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征地拆迁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严肃查处基层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行为。深挖涉黑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深化“一案三查”,坚持把打击“保护伞”作为主攻方向,坚决清除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腐败分子,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助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干预和阻挠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严肃查处“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坚决肃清“丁氏家族”案影响。坚持群众身边问题靠身边党组织解决,强化问题导向、有的放矢,分类解决、逐项推进。加大督查督办、直查直办和通报曝光力度,对查结的问题线索进行抽查复核,对失职失责的从严问责。县纪委监委要把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放在突出位置,深入排查调查、及时推动解决,切实让群众感受到正风反腐成效。

(八)聚焦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塑造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铁军。面对新形势新考验,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时刻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政治要求,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带头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带头建设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坚定信仰信念信心,弘扬革命理想高于天的精神,秉持献身党和人民事业的崇高情怀,贯彻民主集中制,增强担当精神和斗争精神,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亮剑、敢于斗争。充分发挥各级纪委委员以及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作用,全面履行好职责任务。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好干部标准,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强化领导班子整体功能,加大选拔调配、轮岗交流力度。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加强学习和调查研究,提高执行政策水平、执纪执法水平、思想政治工作和信息化工作水平。突出抓好基层建设,以“六有”为目标,系统加强乡镇纪委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促进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上下贯通领会、理解、落实党中央部署要求和纪检监察工作各项政策、制度和任务,切实适应新时代要求,跟上改革步伐。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把执纪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坚决防范被“围猎”,坚决防止“灯下黑”。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铁军。

同志们,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党和人民寄予殷切希望。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新区纪工委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戮力同心、奋发进取、攻坚克难、砥砺前行,扎扎实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进雄安新区高质量建设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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