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党风政风监督室 发布时间:2020-08-30 17:11:52 阅读量:1414
容城县大河镇党委未严格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致使曹某某“带病”当选村党支部书记问题。2017年,容城县大河镇党委未严格审查南文村党支部委员会候选人资格,致使正在被镇纪委立案审查的曹某某通过候选人资格审查并当选为该村党支部书记。2020年1月,县纪委给予镇纪委书记陈兴国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镇党委书记张会光诫勉谈话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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